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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新竹市香山區朝山國民小學

公告訊息

開放代理教師第3順位報名(一般、特教及專輔代理教師),第1及第2順位持續報名中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一般及特教代理教師第3順位:大學以上學校畢業。

專輔代理教師第3順位:需具輔導、諮商、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且大學以上畢業。(所稱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,係指系所組名稱包含輔導、諮商、心理、諮商心理、 臨床心理系所組(含輔系),並修習過諮商理論與技術(或心理諮商與治療)類學分、團體輔導與諮商(或團體心理諮商與治療)類學分、心理衡鑑(含心理測驗)類學分、兒童發展類學分,及諮商與輔導實習(或臨床心理實習)至少一學期並及格者。)

第1及第2順位持續報名中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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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6-09|

{{ $t('FEZ005') }} 19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