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一般及特教代理教師:大學以上學校畢業。
專任輔導代理教師:開放所有順位人員報名
第1順位:具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。
第2順位: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,且修畢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具有證明書者。
第3順位:需具輔導、諮商、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且大學以上畢業。(所稱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,係指系所組名稱包含輔導、諮商、心理、諮商心理、 臨床心理系所組(含輔系),並修習過諮商理論與技術(或心理諮商與治療)類 3 學分、團體輔導與諮商(或團體心理諮商與治療)類 2 學分、心理衡鑑(含心理測驗)類 2 學分、兒童發展類 2 學分,及諮商與輔導實習(或臨床心理實習)至少一學期並及格者。)
{{ $t('FEZ003') }} 2025-06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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