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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新竹市香山區朝山國民小學

公告訊息

代理教師報名開放第1及2順位人員報名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一般代理教師:

1順位:具有國民小學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者。

2順位: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。

 

特教代理教師:

1順位:特殊教育教師甄選者需具國民小學特殊教育『身心障礙 組』合格教師證書

2順位: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。

專任輔導代理教師:

1順位:具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。

2順位: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,且修畢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具有證明書者。



{{ $t('FEZ003') }} 2025-06-20

{{ $t('FEZ014') }} 2025-07-20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6-20|

{{ $t('FEZ005') }} 40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