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一般代理教師:
第1順位:具有國民小學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者。
第2順位: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。
特教代理教師:
第1順位:特殊教育教師甄選者需具國民小學特殊教育『身心障礙 組』合格教師證書
第2順位: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。
專任輔導代理教師:
第1順位:具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。
第2順位: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,且修畢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具有證明書者。
{{ $t('FEZ003') }} 2025-06-20
{{ $t('FEZ014') }} 2025-07-20|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6-20|
{{ $t('FEZ005') }} 40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