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
::: 新竹市香山區朝山國民小學

公告訊息

新竹市香山區朝山國民小學114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(一次公告第4次招考) 專輔代理教師1名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因無人報名進行第3次招考

報名日期:114年7月1日(星期二)上午08:00起受理報名。
甄選時間:114年7月1日(星期二)下午13:30開始。
其餘詳見簡章。

 

專任輔導代理教師1名缺額

上午8時至11時30分--1順位~第3順位皆可報名

1順位:具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。

2順位: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,且修畢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具有證明書者。

3順位:需具輔導、諮商、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且大學以上畢業。(所稱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,係指系所組名稱包含輔導、諮商、心理、諮商心理、 臨床心理系所組(含輔系),並修習過諮商理論與技術(或心理諮商與治療)類學分、團體輔導與諮商(或團體心理諮商與治療)類學分、心理衡鑑(含心理測驗)類學分、兒童發展類學分,及諮商與輔導實習(或臨床心理實習)至少一學期並及格者。)

 

合聘

 一週以3日於主聘(朝山國小)學校服務,2日於從聘(港南國小)學校服務為原則。

 

 



{{ $t('FEZ003') }} 2025-06-13

{{ $t('FEZ014') }} 2025-07-13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6-27|

{{ $t('FEZ005') }} 224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