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研發組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實施對象:戶籍設於新竹市,依據國民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應於 114 學
年度入 學國民小學,並領有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或兒童
發展聯合評估中心綜合報告書(以下簡稱聯評報告書)或六
個月內重大疾病醫療診斷證明之兒童。
報名日期:113/12/3(二)~113/12/6(五)早上9點至下午4點
報名地點:朝山國小2樓辦公室 教務處研發組 許老師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2024-11-07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11-07|
{{ $t('FEZ005') }} 70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