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新竹市政府111年2月14日府社行字第1110030530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請依旨揭表揚活動計畫推薦「自力媽媽」、「給力媽媽」、「魔力媽媽」(至多各推薦一名),並惠請於111年2月25日(星期五)前填妥推薦表格,附上日常生活照片二張、受推薦人之身分證明文件(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或身分證影本)及刑事案件紀錄查核同意書,函送至本府教育處社教科(紙本及電子檔)。推薦資料請另以電子檔傳送至05335@ems.hccg.gov.tw,俾利後續評審作業。 |
三、 | 另拍攝紀念照及表揚時間確定後,將另函通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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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2022-02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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