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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新竹市香山區朝山國民小學

公告訊息

「COVID-19第三級疫情警戒期間,停止室內5人以上,室外10人以上之聚會」之違規標準疑義

{{ $t('FEZ001') }} 魏淑卿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主旨: 轉知內政部所詢「COVID-19第三級疫情警戒期間,停止室內5人以上,室外10人以上之聚會」之違規標準疑義,請學校協助公告宣導,請查照。
說明:  
一、 依據本府110年7月6日府授衛疾字第1100103464號函辦理。
二、 有關衛生福利部公告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之聚會限制,其中「室內5人以上,室外10人以上」所稱「以上」 ,參照刑法第10條第1項規定,包含該本數計算,意即聚會人數上限為4人、室外9人。
三、 為利民眾以及執行裁處人員明確依循,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已同步調整相關Q&A。


{{ $t('FEZ003') }} 2021-07-13

{{ $t('FEZ014') }} 2021-08-12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1-07-13|

{{ $t('FEZ005') }} 130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