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趙子儀
{{ $t('FEZ002') }}教務處|
主旨: | 函轉客家委員會110年度持續提供客語口譯服務,請踴躍申辦並轉知所轄(屬)、各級學校及民間團體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客家委員會110年3月10日客會語字第1106700068號函及客家基本法第14條、國家語言發展法第11條規定辦理。 |
二、 | 為營造說客語的友善環境,協助政府機關(構)、民間企業及團體落實以客語提供公共服務,保障民眾聽、說客語之權利,客委會提供客語口譯人員及口譯設備支援,輔導協助相關單位推動客華語、客閩語、客英語及客日語口譯服務。 |
三、 | 各單位如有需求,請於活動前1個月至網站(網址https://forms.gle/dYibLtKrMJi5t1V49)線上申請。請踴躍申辦並轉知所轄(屬)、各館舍、各級學校及民間團體。 |
{{ $t('FEZ003') }}2021-03-15
{{ $t('FEZ014') }}2021-04-14|
{{ $t('FEZ004') }}2021-03-15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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