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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新竹市香山區朝山國民小學

公告訊息

進入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應佩戴口罩

{{ $t('FEZ001') }} 魏淑卿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主旨: 檢送衛生福利部會銜教育部等相關部會公告「進入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應佩戴口罩」影本1份,請學校依公告事項協助宣導,請查照。
說明:  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2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153346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揭公告重點如下:
(一) 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,指不易保持社交距離,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,可能傳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室內場所。
(二) 民眾進入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,應佩戴口罩;未佩戴口罩,經場域人員勸導不聽者,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,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。
(三) 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內有飲食需求者,得於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之情形下,於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。


{{ $t('FEZ003') }} 2020-12-21

{{ $t('FEZ014') }} 2021-01-20|

{{ $t('FEZ005') }} 111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