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趙子儀
{{ $t('FEZ002') }}教務處|
主旨:轉知教育部訂定「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」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18日臺教師(三)字第1090034968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達成師資培育之目標並推動教師專業發展,該部以「終身學習的教師圖像」作為整體教師專業發展藍圖,並據以研訂「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」,以導引不同職涯階段的教師有目標且持續而穩健地專業發展學習,作為規劃教師專業發展課程與活動之方向參考。
三、檢附「終身學習的教師圖像」及「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」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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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0-03-26
{{ $t('FEZ014') }}2020-04-25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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