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趙子儀
{{ $t('FEZ002') }}教務處|
主旨: |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、課程及教學、偏鄉及實驗與學前教育相關業務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該署109年3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27981號109年3月18日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檢附「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」乙份(如附件)。 |
三、 | 商借重點如下: |
(一) | 教師資格: |
1、 | 公立學校(不含偏遠、離島、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)之編制內專任教師。 |
2、 | 應具有三年以上之任教年資,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、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。 |
3、 | 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。 |
4、 | 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。 |
(二) | 商借期限:109學年度之商借期限自109年8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。 |
(三) | 服務地點:該署臺北辦公室(工作地點臺北市) |
(四) | 辦理業務:以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、課程及教學、偏鄉及實驗與學前教育相關業務為範疇。 |
(五) | 其餘事項依前揭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。 |
四、 | 意者請於109年4月10日(星期五)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下列承辦人,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: |
(一) | 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、課程及教學、偏鄉及實驗相關業務:e-j196@mail.k12ea.gov.tw,承辦人:林珮群,連絡電話:(02)7736-7488。 |
(二) | 學前教育相關業務:e-j344@mail.k12ea.gov.tw,承辦人:黃亦寧,連絡電話:(02)7736-7461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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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0-03-19
{{ $t('FEZ014') }}2020-04-1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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