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賴淑珍
{{ $t('FEZ002') }}教務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新竹市政府109年2月25日府社婦字第1090035876號函
辦理。
二、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
對照表請參見附件資料。
三、本案另登載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全球資訊網站(網
址:http://www.sfaa.gov.tw/)網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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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0-03-03
{{ $t('FEZ014') }}2020-04-0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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