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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訊息

教育部函以,修正「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基準」,並自109年8月1日生效

{{ $t('FEZ001') }} 戴碧娟

{{ $t('FEZ002') }} 總務處|

主旨:教育部函以,修正「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基準」,並自109年8月1日生效

說明: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08859號函辦理,並檢附旨揭休假補助基準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



{{ $t('FEZ003') }} 2020-02-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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